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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为我校教职工办理2020年职工互助保险

为维护我校教职工切身权益,缓解教职工因患病或意外导致的经济困难,北京建筑大学校工会严格参照上级工会的文件要求,在2020年为我校教职工会员办理职工互助保险共4710人次,缴纳保费2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我校教职工会员的健康权益。



近5年,工会为我校将近20位教职工会员办理了理赔手续。目前为我校男性教职工会员投保《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四个险种。女性教职工会员除了上述四种保险外,还投保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投保险种简介(请下载附件查阅申请理赔流程及所需材料):

  1. 1.《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为缓解职工因所患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30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1.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为缓解女职工因所患女性特殊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1.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为缓解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治疗除外),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一)部分,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1.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

为缓解职工因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规定的二级(含二级,下同)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超过规定时间后,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1. 5.《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为缓解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时,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教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介绍

附件2:职工互助保险理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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