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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组织教职工参加“首都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捐款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设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决定》(京教工发[2011]2号)和《北京市温暖基金会首都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项目实施细则》的内容,弘扬互助互济精神,校工会将组织向首都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捐款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等事件的救助或资助。参加募捐的教职工患有附件二中所列重大疾病时可得到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2019年至今,校工会为两名符合爱心基金标准的教职工申请了资助,共资助4万元。

二、捐款金额

以教职工自愿募捐为原则,捐款金额原则不低于10元,无上限。募集资金全部进入北京市温暖基金会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账户。

三、申请救助程序

教职工患有附件二中所列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救助。申请救助程序为:向分工会递交《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附件1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分工会确认无误后上报校工会;经学校福利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上报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捐款征集办法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捐款工作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本年度爱心基金募捐活动将采取如下方案:

各单位自行组织收款,捐款收齐后通过分工会专属二维码将捐款转账至工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分工会名称),并将捐款登记表(附件四)发到工会邮箱gonghui@bucea.edu.cn)。捐款指定二维码可于捐款收集完成后,联系工会负责人获取。

此次募捐活动截止至6月12日(周五)。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发挥首都教职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用爱的光辉构筑和谐,共创首都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

联系人:张睿 电话:61209248

附件一: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附件二:重大疾病的救助种类

附件三: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四: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捐款登记表

附件五:爱心基金捐款倡议书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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