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设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决定》(京教工发[2011]2号)和《北京市温暖基金会首都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项目实施细则》的内容,弘扬互助互济精神,校工会将组织向“首都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捐款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等事件的救助或资助。参加募捐的教职工在患有附件二中所列重大疾病时可得到“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2019年至今,校工会为两名符合爱心基金标准的教职工申请了资助,共资助4万元。
二、捐款金额
以教职工自愿募捐为原则,捐款金额原则不低于10元,无上限。募集资金全部进入北京市温暖基金会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账户。
三、申请救助程序
教职工患有附件二中所列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救助。申请救助程序为:向分工会递交《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附件1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分工会确认无误后上报校工会;经学校福利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上报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捐款征集办法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捐款工作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本年度爱心基金募捐活动将采取如下方案: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收款,捐款收齐后通过分工会专属二维码将捐款转账至工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分工会名称),并将捐款登记表(附件四)发到工会邮箱(gonghui@bucea.edu.cn)。捐款指定二维码可于捐款收集完成后,联系工会负责人获取。
此次募捐活动截止至6月12日(周五)。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发挥首都教职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用爱的光辉构筑和谐,共创首都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
联系人:张睿 电话:61209248
附件一: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附件二:重大疾病的救助种类
附件三: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四: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捐款登记表
附件五:爱心基金捐款倡议书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