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本学期,面向困难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安排如下:
一、由困难在职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分工会按照《北京建筑大学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北建大人发〔2019〕6号)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生活确有特殊困难而本人又不提出补助申请的教职工,也可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后,向校工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在职教职工送温暖补助申请表》,并于6月14日(周五)前将申请表盖章后报校工会。
三、经学校健康福利委员会讨论决定补助金额,并发放给困难教职工本人。
附件一:《北京建筑大学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北京建筑大学在职教职工送温暖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