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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

  

  一、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二、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三、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四、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

  

  六、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工会经费开支“八不准”

  在新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同时对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做出了“八不准”的严格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省级工会应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和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